2020年度财务数据ღღ◈,总资产ღღ◈:27465.42万元ღღ◈;净资产ღღ◈:25681.65万元ღღ◈;营业总收入ღღ◈:84976.46万元ღღ◈;净利润ღღ◈:2641.87万元ღღ◈。
主营业务ღღ◈:设计ღღ◈、开发ღღ◈、制造ღღ◈、净化工业气体及贮存设备与蒸发器ღღ◈,在国内外市场销售上述自产产品ღღ◈,并提供技术咨询与售后服务ღღ◈,危险货物运输ღღ◈。
主营业务ღღ◈:钢渣ღღ◈、尾渣的综合利用和处理ღღ◈;回收钢渣ღღ◈、尾渣中的金属ღღ◈;生产和销售利用钢渣ღღ◈、尾渣制成的副产品ღღ◈。
2020年度财务数据ღღ◈,总资产ღღ◈:41248.76万元ღღ◈;净资产ღღ◈:38558.11万元ღღ◈;营业总收入ღღ◈:21019.61万元ღღ◈;净利润ღღ◈:5034.27万元ღღ◈。
主营业务ღღ◈: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ღღ◈、普通机械设备ღღ◈、建筑材料ღღ◈、铁合金ღღ◈、矿产品(除国家专控)ღღ◈、焦炭ღღ◈、煤炭ღ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ღღ◈、钢材ღღ◈、不锈钢制品ღღ◈、电缆ღღ◈、电器产品销售ღღ◈;进出口业务ღღ◈。
2020年度财务数据ღღ◈,总资产ღღ◈:62471.38万元ღღ◈;净资产ღღ◈:56147.78万元ღღ◈;营业总收入ღღ◈:296824.30万元ღღ◈;净利润ღღ◈:1144.52万元ღღ◈。
2020年1-3月财务数据ღღ◈,总资产ღღ◈:3522.96亿元ღღ◈;净资产ღღ◈:894.73亿元ღღ◈;营业收入ღღ◈:378.67亿元ღღ◈;净利润ღღ◈:4.87亿元ღღ◈。
主营业务ღღ◈:冶金ღღ◈、轧钢ღღ◈、锻压ღღ◈、起重ღღ◈、矿山ღღ◈、煤炉ღღ◈、焦炉ღღ◈、清洁型煤深加工ღღ◈、环保ღღ◈、电控等成套设备及其工矿配件ღღ◈,油膜轴承ღღ◈、减速机ღღ◈、车轮车轴ღღ◈、液压气动元件ღღ◈、液压系统ღღ◈、钢锭ღღ◈、铸件ღღ◈、锻件ღღ◈、结构件ღღ◈、工模具的制造ღღ◈、销售ღღ◈、安装ღღ◈、修理ღღ◈、改造ღღ◈、检测ღღ◈、调试ღღ◈,技术开发ღღ◈、设计ღღ◈、引进转化ღღ◈、咨询服务等ღღ◈。
2020年1-9月财务数据ღღ◈,总资产ღღ◈:5321939万元ღღ◈;净资产ღღ◈:996460万元ღღ◈;营业收入ღღ◈:908074万元ღღ◈;净利润ღღ◈:-6704万元ღღ◈。
主营业务ღღ◈:铁路ღღ◈、交通基础设施及能源项目的投资和资产管理ღღ◈;铁路沿线货物仓储设施的建设与经营ღღ◈;政府划拨资产的管理和运营ღღ◈;房地产开发ღღ◈。
2020年1-9月财务数据ღღ◈,总资产ღღ◈:1125.67亿元ღღ◈;净资产ღღ◈:384.22亿元ღღ◈;营业收入ღღ◈:150.32亿元ღღ◈;净利润ღღ◈:1.54亿元ღღ◈。
主营业务ღღ◈:矿产资源开采ღღ◈:煤炭开采ღღ◈;煤炭加工ღღ◈;煤炭的运输和销售ღღ◈;煤炭批发经营ღღ◈;煤焦科技开发ღღ◈、技术转让ღღ◈;煤矿工程设计及技术咨询ღღ◈;机械制造ღღ◈。
主营业务ღღ◈:电子商务领域内的技术开发ღღ◈、技术咨询ღღ◈、技术服务ღღ◈、技术转让ღღ◈;经济信息咨询ღღ◈;企业管理咨询ღღ◈;冶金材料ღღ◈、金属材料及制品的销售(专项审批除外)ღღ◈;金属材料及制品的剪切ღღ◈、加工以及配套服务ღღ◈;再生物资的回收ღღ◈、利用ღღ◈、批发ღღ◈;货物进出口ღღ◈;技术进出口ღღ◈。
主营业务ღღ◈:计算机ღღ◈、自动化ღღ◈、网络通讯系统及软硬件产品的研究aotm奥特曼ღღ◈、设计ღღ◈、开发ღღ◈、制造ღღ◈、集成ღღ◈,及相应的外包ღღ◈、维修ღღ◈、咨询等服务ღღ◈;智能交通ღღ◈、智能建筑ღღ◈、机电一体化系统及产品的研究ღღ◈、设计ღღ◈、开发aotm奥特曼ღღ◈、制造ღღ◈,销售相关产品ღღ◈,机电设备ღღ◈、仪器仪表类产品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服务ღღ◈,转口贸易ღღ◈;不间断电源ღღ◈、蓄电池ღღ◈、精密空调产品的研究ღღ◈、设计ღღ◈、开发ღღ◈、制造ღღ◈,销售相关产品ღღ◈;公共安全防范工程及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的设计ღღ◈、施工和维修ღღ◈。
主营业务ღღ◈:技术进出口ღღ◈;货物进出口ღღ◈;进出口代理一般项目ღღ◈:冶金专用设备制造ღღ◈;机械零件ღღ◈、零部件加工ღღ◈;技术服务ღღ◈、技术开发ღღ◈、技术咨询ღღ◈、技术交流aotm奥特曼ღღ◈、技术转让ღღ◈、技术推广ღღ◈。
2020年度财务数据ღღ◈,总资产ღღ◈:97888.61万元ღღ◈;净资产ღღ◈:62022.15万元ღღ◈;营业总收入ღღ◈:67414.20万元ღღ◈;净利润ღღ◈:5936.26万元ღღ◈。
主营业务ღღ◈:再生资源回收ღღ◈;再生资源销售ღღ◈;再生资源加工ღღ◈;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ღღ◈;报废机动车拆解ღღ◈;报废机动车回收ღღ◈;金属材料销售等ღღ◈。
主营业务ღღ◈:工业企业ღღ◈、建筑业ღღ◈、公用ღღ◈、交通领域设备设施的工程承包ღღ◈、维修ღღ◈;通用及专用设备(含锅炉ღღ◈、起重机械)ღღ◈、仪器仪表ღღ◈、金属结构ღღ◈、标准物质的制造ღღ◈;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ღღ◈;工程勘察设计ღღ◈;计算机系统服务ღღ◈、数据处理ღღ◈、应用软件服务等ღღ◈。
主营业务ღღ◈:矿产品采选ღღ◈;建筑工程施工ღღ◈;建材ღღ◈、机械制造ღღ◈、维修ღღ◈、设计ღღ◈;对外贸易ღღ◈;国内贸易(国家限制的项目除外)ღღ◈;物资供销ღღ◈、仓储等ღღ◈。
主营业务ღღ◈:生产ღღ◈、加工金属制品ღღ◈、新型合金材料ღღ◈、建筑五金件ღღ◈、水暖器材ღღ◈;不锈钢碳钢制品ღღ◈、金属材料的销售ღღ◈。
2020年1-9月财务数据ღღ◈,总资产ღღ◈:551363万元ღღ◈;净资产ღღ◈:142138万元ღღ◈;营业总收入ღღ◈:885385万元ღღ◈;净利润ღღ◈:10610万元ღღ◈。
以上关联人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ღღ◈,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ღღ◈,有较强的履约能力ღღ◈,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ღ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ღღ◈。
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ღღ◈,如果没有市场价格ღღ◈,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加成比例不高于成本价的5%ღღ◈,与非关联方一致ღღ◈;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ღღ◈,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ღღ◈,按照协议价定价ღღ◈;如果有国家政府制定价格的ღღ◈,按照国家政府制定的价格执行ღღ◈。
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及结算方式ღღ◈,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ღღ◈。
(1)市场价格获取方法ღღ◈,主要来源于行业惯用的网站公布价格或太原市周边活跃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ღღ◈。
(2)采用成本加成的ღღ◈,成本为生产本产品所消耗的原料ღღ◈、辅料ღღ◈、能源以及应由本产品所承担的各项费用之和ღღ◈,利润加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成本费用的5%ღღ◈。
1.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主要原辅料供应协议》ღღ◈,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3年ღღ◈。
2.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综合服务协议》ღღ◈,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3年ღღ◈。
3.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ღღ◈,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3年ღღ◈。
4.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太原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签署了《进口业务委托代理协议》ღღ◈,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3年ღღ◈。
3.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ღღ◈,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自愿ღღ◈、公平ღღ◈、合理地进行ღღ◈,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ღღ◈,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ღღ◈。该等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ღღ◈,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ღღ◈。
本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ღღ◈。
经我们核查认为ღღ◈:董事会在对相关关联交易表决时ღღ◈,关联方五名董事回避ღ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ღღ◈;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成本ღღ◈、收入和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ღღ◈;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ღღ◈,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ღღ◈,定价公允ღღ◈,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ღღ◈;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ღღ◈,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ღღ◈,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ღღ◈,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ღ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ღღ◈、准确ღღ◈、完整ღღ◈,没有虚假记载ღღ◈、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ღღ◈。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14日ღღ◈,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ღღ◈,要求境内上市企业及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ღღ◈。
新租赁准则采用与现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ღღ◈,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ღღ◈,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ღღ◈。
1ღღ◈、根据新租赁准则ღღ◈,公司自2021年1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ღღ◈,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ღღ◈,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ღღ◈。
2ღღ◈、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ღღ◈,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ღღ◈、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ღღ◈,符合相关法律ღღ◈、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ღღ◈。该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公司2021年期初使用权资产增加人民币284,886,945.85元ღღ◈,期初租赁负债增加人民币284,886,945.85元ღღ◈,对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和所有者权益无影响ღღ◈,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亦无重大影响ღღ◈,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ღღ◈。
董事会认为ღღ◈,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ღღ◈,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ღღ◈,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ღღ◈、更准确的会计信息ღღ◈。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以11 票同意ღღ◈、0 票反对ღღ◈、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ღ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ღღ◈、准确ღღ◈、完整ღღ◈,没有虚假记载ღღ◈、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ღღ◈。
1ღღ◈、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钢不锈”)及控股子公司拟自2021年6月30日至2022年6月30日与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租赁”)开展金额不高于1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租赁业务ღღ◈,包括以自有生产设备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的售后回租业务ღღ◈,及设备采购的直接租赁业务ღღ◈。
2ღღ◈、截至目前ღღ◈,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集团”)为太钢不锈的控股股东ღღ◈,持有太钢不锈63.31%的股权ღღ◈,对太钢不锈拥有实际控制权ღღ◈。太钢集团与太钢租赁关系如下ღღ◈:
3ღღ◈、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ღღ◈,魏成文先生ღღ◈、李华先生ღღ◈、柴志勇先生ღღ◈、张晓东先生ღღ◈、李建民先生等5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ღღ◈,其他6位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ღღ◈,0票反对ღღ◈,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ღღ◈。本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ღღ◈。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ღღ◈,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ღღ◈,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ღღ◈。
4ღღ◈、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ღღ◈、不构成借壳ღღ◈,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ღღ◈。
住所ღღ◈、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ღღ◈: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贺兰道以北ღღ◈、欧洲路以东恒盛广场4号路-201-11
经营范围ღღ◈:融资租赁业务ღღ◈;租赁业务ღღ◈;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ღღ◈;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ღღ◈;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ღღ◈。
2ღღ◈、历史沿革ღღ◈、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ღღ◈、净利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等财务数据
2014年4月ღღ◈,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由太钢进出口(香港)有限公司出资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设立ღღ◈,注册资本金1.6亿美元ღღ◈,2014年6月注册资本金全部到位ღღ◈。
太钢租赁自成立以来ღღ◈,秉承“业务与风险并重”的原则ღ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稳妥开展各项业务ღღ◈,在控制公司经营风险的同时ღღ◈,融资规模及租赁规模稳步增长ღღ◈。
截至目前ღღ◈,太钢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ღღ◈,持有本公司63.31%的股权ღღ◈,对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ღღ◈,太钢集团为太钢租赁实际控制人ღღ◈。
用于交易的资产为公司自有设备或拟采购的设备ღღ◈,不存在抵押ღღ◈、质押情况ღღ◈,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ღღ◈、诉讼或仲裁事项ღღ◈、查封ღღ◈、冻结等司法措施ღღ◈。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ღღ◈、公正ღღ◈、公开的原则ღღ◈。公司与太钢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租赁利率及手续费率ღღ◈。
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营ღღ◈,不涉及人员安置ღღ◈、土地租赁等情况ღღ◈,对员工的直接经济利益将不会产生影响ღღ◈。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ღღ◈,利用公司自有生产设备或拟采购设备进行融资ღღ◈,主要是为了优化公司债务结构ღღ◈,拓宽融资渠道ღღ◈,缓解资金压力ღღ◈。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ღღ◈,不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ღ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ღღ◈,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ღღ◈。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与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10亿元额度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提交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讨论ღღ◈。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ღღ◈:通过融资租赁业务ღღ◈,利用公司生产设备进行融资ღღ◈,主要是为了优化公司债务结构ღღ◈,拓宽融资渠道ღღ◈,缓解资金压力ღღ◈。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ღღ◈,不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ღღ◈,对其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ღღ◈,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ღღ◈。
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凯发k8官网首页ღღ◈,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ღღ◈、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ღღ◈,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ღღ◈、公允的原则ღღ◈,符合法定程序ღღ◈。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ღღ◈,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ღღ◈,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ღ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ღღ◈、准确ღღ◈、完整ღღ◈,没有虚假记载ღღ◈、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ღღ◈。
为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ღღ◈、盘活存量票据资产ღღ◈,公司决定以收取的商业汇票向合作银行提供质押担保ღღ◈,由合作银行签发与质押物相等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发放贷款ღღ◈,以满足公司日常融资需求ღღ◈,降低财务费用ღღ◈。具体情况如下ღღ◈:
本议案所称质押物为公司收取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ღღ◈,公司主要收取银行承兑汇票)ღღ◈。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20亿元商业汇票质押ღღ◈,在上述额度内ღღ◈,自2021年6月30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滚动使用ღღ◈。
公司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合作银行签发票据或发放贷款的主债务本金ღღ◈、利息ღღ◈、 罚息ღღ◈、违约金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ღღ◈、律师费ღღ◈、评估费ღღ◈、拍卖费和变卖费等)ღღ◈。
开展商业汇票质押业务可提高公司流动资产使用效率凯发k8官网首页ღღ◈,有效盘活存量票据资产ღღ◈,满足公司日常融资业务ღღ◈,降低公司财务费用ღღ◈。
公司开展商业汇票质押业务ღღ◈,应收票据托收资金将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ღღ◈,而应收票据的到期日与应付票据的到期日不一致ღღ◈,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ღღ◈。
(1)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商业票据质押业务后ღღ◈,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ღღ◈,建立票据台账ღღ◈、跟踪管理ღღ◈,及时掌握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ღღ◈,保证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ღღ◈。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ღღ◈,授权计财部部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ღღ◈,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机构ღღ◈、明确质押额度等ღ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ღღ◈、准确ღღ◈、完整ღღ◈,没有虚假记载ღღ◈、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ღღ◈。
为优化资源配置ღღ◈,降低管理成本ღღ◈,提高管理效率ღღ◈,经公司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ღღ◈,注销长沙太钢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公司”)ღღ◈、哈尔滨太钢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公司”)ღღ◈、太钢国贸(俄罗斯)公司(ОООТИСКО ТРЭЙДИНГ РУСღღ◈,以下简称“俄罗斯公司”)三个子公司ღღ◈;并由沈阳沈水太钢不锈钢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水公司”)吸收合并辽宁太钢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公司”)ღღ◈。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ღღ◈,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ღღ◈。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ღღ◈,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ღღ◈。
2020年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ღღ◈:截止2020年末ღღ◈,总资产1114.4万元ღღ◈,负债736.6万元ღღ◈,净资产377.8万元ღღ◈。2020年全年销量1.1万吨ღღ◈,实现收入7984.6万元ღღ◈,利润总额9.4万元ღღ◈。
2020年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ღღ◈:截止2020年末ღღ◈,总资产781.8万元ღღ◈,负债284.2万元ღღ◈,净资产497.6万元ღღ◈。2020年全年销量0万吨ღღ◈,实现收入0万元ღღ◈,利润总额-2.8万元ღღ◈。
经营范围ღღ◈:各种金属和金属矿的批发贸易;生产热轧钢材和锻材;生产热轧和锻造型材;生产带有保护层和不带有保护层的冷轧扁钢;生产窄幅冷轧扁钢和带钢;生产线材;炼钢非食品类专业零售贸易ღღ◈。
历史沿革ღღ◈:成立于2007年ღღ◈,公司于2017年从太原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收购其100%股权ღღ◈。
2020年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ღღ◈:截止2020年末ღღ◈,总资产2.6万元ღღ◈,负债2.4万元ღღ◈,净资产0.2万元ღღ◈。2020年全年销量0万吨ღღ◈,实现收入5.2万元ღღ◈,利润总额-0.05万元ღღ◈。
2020年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ღღ◈:截止2020年末ღღ◈,总资产153.3万元ღღ◈,负债154.1万元ღღ◈,净资产-0.8万元ღღ◈。2020年全年销量0.5万吨ღღ◈,实现收入2168.9万元ღღ◈,利润总额5.1万元ღღ◈。
2020年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ღღ◈:截止2020年末ღღ◈,总资产4288.1万元ღღ◈,负债1795.6万元ღღ◈,净资产2492.5万元ღღ◈。2020年全年销量2.9万吨ღღ◈,实现收入37411.7万元ღღ◈,利润总额16.2万元ღღ◈。
公司为精简机构ღღ◈、优化资源配置ღღ◈,设置区域性子公司承接业务ღღ◈,对部分无业务或业务量少ღღ◈、业务与周边其他销售公司重合的子公司进行注销ღღ◈,以降低管理成本ღღ◈,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ღღ◈。
1ღღ◈、吸收合并的方式ღღ◈:沈水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方式合并辽宁公司全部资产ღღ◈、负债ღღ◈、权益ღღ◈、人员和业务ღღ◈,吸收合并完成后ღღ◈,沈水公司存续经营ღღ◈,辽宁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注销ღღ◈。
3ღღ◈、合并范围ღღ◈:合并完成后ღღ◈,辽宁公司的全部资产ღღ◈、负债ღღ◈、权益ღღ◈、人员ღღ◈、业务及相关资质由沈水公司依法承继ღღ◈。
6ღ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事项后ღღ◈,合并双方将签订吸收合并协议ღღ◈,并依法按程序办理辽宁公司的注销手续ღღ◈,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ღღ◈。
(1)各子公司组织编制资产清单ღღ◈、公告并通知债权人ღღ◈,依法完成社保注销ღღ◈、税务注销和工商注销程序ღღ◈,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ღღ◈。
(3)职工安置方案ღღ◈:对于公司外派员工ღღ◈,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岗位ღღ◈;对于与各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ღღ◈,协商解除劳动合同ღღ◈。公司周边区域性销售公司有用工需求的ღღ◈,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ღღ◈。
1ღღ◈、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ღღ◈,降低管理成本ღღ◈,提高管理效率和管控能力ღღ◈。
2ღღ◈、子公司注销及吸收合并后凯发k8官网首页ღღ◈,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相应减少ღღ◈,但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ღღ◈,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ღღ◈。
声明人汪建华ღღ◈,作为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ღღ◈,现公开声明和保证ღღ◈,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ღღ◈,且符合相关法律ღღ◈、行政法规ღღ◈、部门规章ღღ◈、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ღღ◈,具体声明如下ღღ◈:
二ღღ◈、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ღღ◈。
六ღ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ღღ◈、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ღღ◈、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ღღ◈。
七ღ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ღღ◈。
八ღ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ღღ◈、教育部ღღ◈、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ღღ◈。
九ღ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ღღ◈。
十ღ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ღღ◈、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ღღ◈。
十一ღ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ღღ◈、《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ღღ◈、监事ღღ◈、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ღღ◈。
十二ღ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ღღ◈、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ღღ◈、《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ღღ◈。
十三ღ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ღღ◈、行政法规ღღ◈、部门规章ღღ◈、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ღღ◈。
十四ღღ◈、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ღღ◈,熟悉相关法律aotm奥特曼ღღ◈、行政法规ღღ◈、部门规章ღღ◈、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ღღ◈,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ღღ◈。
十六ღღ◈、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ღღ◈,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ღღ◈。
十七ღღ◈、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ღღ◈,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ღღ◈。
十九ღღ◈、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ღღ◈、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ღღ◈、法律ღღ◈、咨询等服务的人员ღღ◈。
二十ღღ◈、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ღღ◈、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ღღ◈,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ღღ◈。
二十四ღღ◈、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ღღ◈、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ღღ◈,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ღღ◈。
二十五ღღ◈、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ღღ◈,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ღღ◈。
二十八ღღ◈、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ღღ◈,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ღღ◈。
三十一ღღ◈、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ღღ◈,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ღღ◈、学历ღღ◈、专业资格ღღ◈、详细的工作经历ღღ◈、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ღღ◈。
三十三ღღ◈、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ღღ◈,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ღღ◈。
三十四ღღ◈、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ღღ◈。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ღღ◈,保证上述声明真实ღღ◈、准确ღღ◈、完整ღღ◈,没有虚假记载ღღ◈、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ღღ◈;否则ღღ◈,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ღღ◈。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ღღ◈,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ღღ◈,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ღღ◈,做出独立判断ღღ◈,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ღღ◈、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ღღ◈。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ღღ◈,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ღღ◈,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ღღ◈。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ღღ◈、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ღღ◈,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ღღ◈,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ღღ◈。
提名人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汪建华为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ღღ◈。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ღღ◈。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ღღ◈、学历ღღ◈、专业资格ღღ◈、详细的工作经历ღღ◈、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ღღ◈,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ღღ◈、行政法规ღღ◈、部门规章ღღ◈、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ღღ◈,具体声明如下ღღ◈:
二ღღ◈、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ღღ◈。
四ღღ◈、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ღღ◈。
六ღღ◈、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ღღ◈、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ღღ◈、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ღღ◈。
七ღღ◈、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ღღ◈。
八ღღ◈、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ღღ◈、教育部ღღ◈、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ღღ◈。
九ღღ◈、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ღღ◈。
十ღღ◈、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ღღ◈、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ღღ◈。
十一ღღ◈、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ღღ◈、《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ღღ◈、监事ღღ◈、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ღღ◈。
十二ღღ◈、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ღღ◈、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ღღ◈、《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ღღ◈。
十三ღღ◈、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ღღ◈、行政法规ღღ◈、部门规章ღღ◈、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ღღ◈。
十四凯发k8官网首页ღღ◈、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ღღ◈,熟悉相关法律ღღ◈、行政法规凯发K8国际官网ღღ◈,ღღ◈、部门规章ღღ◈、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ღღ◈,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ღღ◈。
十六ღღ◈、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ღღ◈,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ღღ◈。
十七ღღ◈、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ღღ◈,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ღღ◈。
十九ღღ◈、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ღღ◈、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ღღ◈、法律ღღ◈、咨询等服务的人员ღღ◈。
二十凯发k8官网首页ღღ◈、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ღღ◈、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ღღ◈,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ღღ◈。
二十二ღღ◈、最近十二个月内ღღ◈,被提名人ღღ◈、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ღღ◈。
二十四ღღ◈、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ღღ◈、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ღღ◈,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ღღ◈。
二十五ღღ◈、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ღღ◈,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ღღ◈。
二十八ღღ◈、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ღღ◈,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ღღ◈。
三十一ღღ◈、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ღღ◈,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ღღ◈、学历ღღ◈、专业资格ღღ◈、详细的工作经历ღღ◈、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ღღ◈。
三十三ღღ◈、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ღღ◈,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ღღ◈。
三十四ღღ◈、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ღღ◈。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ღღ◈、准确ღღ◈、完整ღღ◈,没有虚假记载ღღ◈、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ღღ◈;否则ღღ◈,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ღღ◈。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ღღ◈、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ღღ◈,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ღღ◈,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ღ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ღღ◈、准确ღღ◈、完整ღღ◈,没有虚假记载ღღ◈、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ღღ◈。
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4月12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ღღ◈、监事及高管人员凯发手机appღღ◈,ღღ◈。
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ღღ◈,实际表决的董事11人ღღ◈。其中ღღ◈,董事魏成文先生ღღ◈、李华先生ღღ◈、柴志勇先生ღღ◈、张晓东先生ღღ◈、李建民先生ღღ◈、尚佳君先生ღღ◈、石来润先生ღღ◈、独立董事张吉昌先生ღღ◈、李端生先生和刘新权先生等10人出席现场会议ღღ◈。独立董事毛新平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ღღ◈。
经董事表决ღღ◈,11票同意ღღ◈、0票反对ღღ◈、0票弃权ღღ◈。议案获得通过ღღ◈。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ღღ◈。
经董事表决ღღ◈,11票同意ღღ◈、0票反对ღღ◈、0票弃权ღღ◈。议案获得通过ღღ◈。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ღ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以及在《中国证券报》ღღ◈、《证券时报》ღღ◈、《上海证券报》ღღ◈、《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ღღ◈。
经董事表决ღღ◈,11票同意ღღ◈、0票反对ღღ◈、0票弃权ღღ◈。议案获得通过ღღ◈。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ღ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ღღ◈、《证券时报》ღღ◈、《上海证券报》ღღ◈、《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公告》ღღ◈。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ღღ◈,本公司2020年实现净利润1,786,867,337.64元aotm奥特曼ღღ◈,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433,584,645.85元ღღ◈,减去2020年分配的2019年利润569,624,779.60元ღღ◈,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及任意公积金ღღ◈,2020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7,650,827,203.89元ღღ◈。
本公司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5,696,247,796股为基数ღ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送现金红利1.53元(含税)ღღ◈,合计分配现金红利871,525,912.79元ღღ◈,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23%ღღ◈。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ღღ◈。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ღღ◈。
经董事表决ღღ◈,11票同意ღღ◈、0票反对ღღ◈、0票弃权ღღ◈。议案获得通过ღღ◈。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凯发k8官网首页ღღ◈。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ღღ◈。关联董事魏成文先生ღღ◈、李华先生ღღ◈、柴志勇先生ღღ◈、张晓东先生ღღ◈、李建民先生回避表决ღღ◈,经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ღღ◈,6票同意ღღ◈、0票反对ღღ◈、0票弃权ღღ◈。议案获得通过ღ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ღღ◈。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ღ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ღღ◈。
公司2021年的主要经营目标是ღღ◈:产钢1180万吨ღღ◈,其中不锈钢420万吨ღღ◈;钢材销量1110万吨ღღ◈,其中不锈材379万吨ღღ◈。
经董事表决ღღ◈,11票同意ღღ◈、0票反对ღღ◈、0票弃权ღღ◈。议案获得通过ღღ◈。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ღღ◈。
2021年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预算364,884万元ღღ◈,资金预算329,186万元ღღ◈,重点实施高端冷轧取向硅钢ღღ◈、中厚板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等技术改造类重点项目ღღ◈;制造部生产管控中心ღღ◈,炼铁厂智慧料场及铁区集控等信息化智能化类项目ღღ◈;铁前物流智能升级改造ღღ◈、炼铁厂应急料场全封闭环保升级改造等环保升级改造类项目ღღ◈。
经董事表决ღღ◈,11票同意ღღ◈、0票反对ღღ◈、0票弃权ღღ◈。议案获得通过ღღ◈。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ღღ◈。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ღღ◈。关联董事魏成文先生ღღ◈、李华先生ღღ◈、柴志勇先生ღღ◈、张晓东先生ღღ◈、李建民先生回避表决ღღ◈,经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ღღ◈,6票同意ღღ◈、0票反对ღღ◈、0票弃权ღღ◈。议案获得通过ღღ◈。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ღ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ღღ◈、《证券时报》ღღ◈、《上海证券报》ღღ◈、《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公告》ღღ◈。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ღღ◈。
公司2021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方案所涉及期货品种包括不锈钢ღღ◈、热轧卷板ღღ◈、焦煤ღღ◈、焦炭ღღ◈、铁矿石ღღ◈、动力煤ღღ◈、金属镍及其它与钢铁主业相关的期货品种aotm奥特曼ღღ◈。期货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ღღ◈,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在该额度内循环操作ღღ◈。
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ღღ◈,主要为远期结售汇ღღ◈、期权ღღ◈、货币及利率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ღღ◈。额度为不超过等额2亿美元ღღ◈,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后12个月内在该额度内循环操作ღღ◈。
经董事表决ღღ◈,11票同意ღღ◈、0票反对ღღ◈、0票弃权ღღ◈。议案获得通过ღღ◈。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ღღ◈。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ღღ◈。关联董事魏成文先生ღღ◈、李华先生ღღ◈、柴志勇先生ღღ◈、张晓东先生ღღ◈、李建民先生回避表决ღღ◈,经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ღღ◈,6票同意ღღ◈、0票反对ღღ◈、0票弃权ღღ◈。议案获得通过ღღ◈。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ღ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ღღ◈、《证券时报》ღღ◈、《上海证券报》ღღ◈、《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与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10亿元额度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ღღ◈。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ღ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ღღ◈、《证券时报》ღღ◈、《上海 证券报》ღღ◈、《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合作银行开展商业汇票质押业务的公告》ღ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ღღ◈、《证券时报》ღღ◈、《上海证券报》ღღ◈、《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ღღ◈。
根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ღღ◈,任期届满ღღ◈,连选可以连任ღღ◈,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ღღ◈,独立董事张吉昌先生的任期将于2021年5月20日终止ღღ◈。公司董事会提名汪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ღ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以及在《中国证券报》ღღ◈、《证券时报》ღღ◈、《上海证券报》ღღ◈、《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ღ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ღღ◈、《证券时报》ღღ◈、《上海证券报》ღღ◈、《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注销及吸收合并的公告》ღღ◈。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ღღ◈。
公司定于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在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花园厅召开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ღღ◈,会期半天ღ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ღღ◈、《证券时报》ღღ◈、《上海证券报》ღღ◈、《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ღღ◈。
汪建华先生ღღ◈:男ღღ◈,48岁第三代扁钢生产线ღღ◈,本科学历ღღ◈,工程师ღღ◈。现任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钢材首席分析师ღღ◈,鞍钢股份独立董事ღღ◈,三钢闵光独立董事ღღ◈。曾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研究院助理工程师ღღ◈、工程师ღღ◈;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ღღ◈、主任ღღ◈;总编室总编等职务ღღ◈。
汪建华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ღღ◈,与本公司其他董事ღღ◈、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ღღ◈。截至公告日ღღ◈,汪建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ღღ◈。汪建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ღ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ღღ◈,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ღ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ღღ◈。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ღღ◈;符合法律ღღ◈、行政法规ღღ◈、部门规章ღღ◈、规范性文件ღ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ღღ◈。汪建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ღ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ღ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ღღ◈、准确ღღ◈、完整ღღ◈,没有虚假记载ღღ◈、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ღღ◈。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ღღ◈:公司董事会ღღ◈。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20日14:30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ღღ◈。
3.会议召开的合法ღღ◈、合规性ღღ◈: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ღღ◈、《证券法》等有关法律ღღ◈、行政法规ღღ◈、部门规章ღღ◈、规范性文件ღღ◈、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ღღ◈。
网络投票时间ღ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9:25ღღ◈、9:30~11:30ღღ◈、13:00~15:00ღ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ღღ◈,投票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下午3:00ღღ◈。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ღღ◈,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ღღ◈,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ღღ◈。
本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在该公司任职的魏成文先生ღღ◈、李华先生ღღ◈、柴志勇先生ღღ◈、张晓东先生ღღ◈、李建民先生在审议《关于2021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ღღ◈、《关于与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10亿元额度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时需回避表决且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议案进行投票ღღ◈。
(二)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ღღ◈、八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ღღ◈,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ღღ◈。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ღღ◈、《证券时报》ღღ◈、《上海证券报》ღღ◈、《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ღღ◈、《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ღღ◈、《关于2021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公告》ღღ◈、《关于拟与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10亿元额度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以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ღღ◈、《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ღღ◈、《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ღღ◈。
(四)议案11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ღღ◈,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ღღ◈。
1.法人股东登记ღღ◈: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ღ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ღღ◈、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ღღ◈;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ღღ◈;
2.个人股东登记ღღ◈: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ღ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ღღ◈;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ღღ◈;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ღღ◈,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ღღ◈,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ღღ◈。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ღღ◈,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ღღ◈。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ღღ◈,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ღღ◈,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ღღ◈,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ღღ◈;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ღღ◈,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ღღ◈,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ღღ◈。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ღღ◈:15ღღ◈,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下午3ღღ◈:00ღღ◈。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ღღ◈,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ღღ◈,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ღღ◈。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ღ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ღღ◈。